临沂大学学报

一、在主编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分管学科的编校工作。包括组稿、审稿、改稿、发稿、校对和退稿等。
  二、根据学报的编辑方针、选题规划和发稿计划,组织分管学科的优秀稿件。
  三、对所分管的稿件进行初审,要把好政治关、保密关、质量关,在认真审读基础上填写《稿件评审意见书》(内稿坚持外审)。须请校内专家审理的稿件,列出清单,报主编批准。对不能采用的稿件,要及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在审稿会议中提出。
  四、对主编终审确定采用的稿件,按发稿要求进行发排前的编辑加工,包括:疏通语句、删繁就简、规范用字和标点符号,按照“光盘版”的规范要求检查各检索数据是否齐全、规范,并对名词术语、符号、数字、量和单位、标题层次、书写规范等进行统一。然后编写分管稿件的“目录”,计算稿件所占页码。
  五、完成分管稿件的校对任务,校对一般实行三校次,重点文章及难度较大的稿件要增加校次;硫酸纸(或胶片)出样后,须全文通读通校,校对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(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零点五)。
  六、搜集研究分管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,提出选题建议。
  七、完成每期学报编校工作后,须将分管的原稿和稿件评审意见表汇总,送编务归档,并参与每期学报的发行工作。学报出版后,负责出版质量的全面检查,做出书面小结向主任、副主任汇报。
 八、认真完成编辑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